德国师生间有道“法律保护墙”

2014-12-05 09:08:44   来源:环球时报   点击:


  “教师遭遇形象危机!”德国《图片报》报道说,由德国著名调研机构弗罗萨进行的“德国最佳形象职业”调查结果显示,消防员、护士排名前两位,教师仅排名第九位。分析认为,德国教师形象滑坡,与一些教师不重视自身职业道德,违反法规有关。

  柏林一所中学的负责人卡特亚·桑德尔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德国中学对教师的要求很高,特别注重教师的修养。德国各州都制定有“教师守则”,在教育法规中对教师的行为也有规定,刑法等也有适用教师行为的条款。她举例说,许多事情老师是禁止的,比如体罚学生、用贬损言论刺伤学生、让孩子在一个房间角落中罚站、用深蹲等运动方式惩罚学生等。对涉及两性方面的行为,学校规定更严。桑德尔表示,中学老师一般不允许与学生单独在一个封闭的房间相处。据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的教师马克介绍,大学虽然允许老师与学生单独相处,但必须征得学生同意,而且只限于交流学业内容。

  在德国,教师职业是公务员。这也意味着,教师必须像官员一样遵守各地的公务员准则。各地都有“禁止收受酬劳和礼品的准则”,如禁止收受金钱、购物券。教师收受学生一盒巧克力、一束花,原则是允许的,但价格不能超过规定,一般限制在5到15欧元之间。

  在德国,如果教师违反相应守则,小则受到纪律处分、被罚款,大则丢掉饭碗,甚至入狱。德国《明镜》周刊近日报道,一名叫拉尔夫的53岁中学道德伦理课老师,被控与一名14岁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法庭认为他利用学生的信任,非常无耻。去年,德国亚琛地区一名40岁的中学男教师因在社交网络上要求与一名女学生发生性关系,被对该校拥有监管责任的科隆市政府处以停课处罚,并丢掉公职人员身份。2009年,奥格斯堡大学一名58岁的经济学教授被判处10个月的监外刑,并被罚款8000欧元。该教授向学生索贿,结果被学生暗中录音,因其主动交代,才保住教授头衔和公务员资格。

  德国洪堡大学语言系学生索菲亚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大多数老师值得尊重,但难免也会遇到“问题老师”。索菲亚说,大学里还有援助社团、法律顾问等,她感觉教师和学生之间有一道“法律保护墙”。作为学生,他们也应该知道教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懂得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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