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高考加分调整方案:造假取消高考资格

2015-05-05 13:21:05   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将从5月8日实行,烈士子女等两类人群仍可享受20分加分。对于加分资格造假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方式多元化的推进,部分加分项目的作用已逐渐被取代;个别高考加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本市调整和规范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确保高招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相关要求规定,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实施方案要求,要强化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资格的审查;体育、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赛事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认定和严格管理;民族、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民族成分认定和户籍变更有关工作标准和程序,坚决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方案中强调,要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此外还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加分调整办法

  加20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5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省级优秀学生;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少数民族考生(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记者 赵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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